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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愛支持協會/愛心捐款/捐款芳
名錄 |
108/10第 6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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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捐款芳名 |
100 元 |
吳純儉 王麗女 黃文星 陳永源 龔喜珍 鍾玫瑛 鄧美霞 張麗明 |
115 元 |
發票箱現金 |
200 元 |
郭錦奇 陳永昇 潘俊生 謝春年 |
250 元 |
洪耀智 |
300 元 |
翁珮芳 丁子益 郭柏軒 |
400 元 |
蕭翠淑 |
500 元 |
蕭 秀 才廣愚 簡淑溫 何寬彥 林明珠 朱建華 廖淑寶 葉國光 戴秀美 賴錫卿 何昶瑋 湯孟宗 王平慈 李錦文 李鴻英 李素丹 潘麗香 劉貴華 賴珮蓉 洪我郎 洪我憲 李春娥 |
595 元 |
北榮義賣 |
600 元 |
羅高瑞瑤 |
900 元 |
洪天生 廖弘仁 |
1,000 元 |
陳西基 邱婉婷 陳鶴洲 涂秀蘭 葉 翰 林麗華 朱翊瑞 張智雄 國艷春 高振章 陳黃秀鑾 許慧珊 魏維峻 魏筱嵐 魏憶琳 高裕富 張鈺淇 何月里 鄭仁相 葉建宏 |
1,200 元 |
陳金農 周奕良 |
1,500 元 |
林 倞 劉邦安 鄭麗雲 俞彩月 溫樺嘉 章永貞 林靜怡 林家怡 林佳篁 洪素茹 |
1,600 元 |
發票中獎 |
1,767 元 |
韓進忠 |
2,000 元 |
李麗花 吳宗志 |
2,500 元 |
黃芳雄 蔡郁芬 陳御麟 |
2,604 元 |
邱富宗 |
3,000 元 |
高仲俊 黃光嬋 郭文政 邱宗傑 黃麗雲 呂珮華 陸慈乾 劉博斌 |
3,604 元 |
簡卉蓁 |
4,000 元 |
林斯桐 |
5,000 元 |
黃佩雲 |
6,000 元 |
林景惠 朱育宏 林玉惠 溫佳琪 劉乃華 |
7,500 元 |
李玉霞 |
10,000 元 |
張浣芸 張仲蘭 何錫霖 |
10,100 元 |
王 蕾 |
10,220 元 |
蔡麗雪 |
13,000 元 |
陳婧純 |
14,500 元 |
廖肇華 |
15,000 元 |
廖慶隆 |
20,000 元 |
紀聰明 |
20,900 元 |
林秀娟 |
發票捐贈
- 發票捐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停車場 976 張
- 士東市場 (黃光嬋) 150 張
- 北區辦公室 19 張
捐款金額合計 279,9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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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骨髓移植關懷協會醫療補助要點
如做骨髓移植的病友或家屬在經濟上有困難者可透過醫院社工評估後,由醫院社工填寫協會之醫療補助申請單向協會提出申請。
一、本會為協助家境清寒之骨髓移植病患,減輕醫療花費負擔,使醫療進行順利,而設置此補助要點。
二、本會補助對象,限經過骨髓造血幹細胞移植之病患。
三、申請辦法,需透過醫院社工師評估,並填協會特定之申請表,詳述患者醫療及家庭狀況,於本會通過提撥補助款。
四、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一萬五千元醫療補助,一年補助十名,每人於年度內限申請一次,若有特殊狀況可再研商額外補助,年度內十五萬元額度用盡即不再提撥。
五、申請及使用狀況,應於理監事會及年度大會,提報以証信會員。
獎助學金補助辦法
一、申請証件辦法:
(ㄧ)患者會員清寒補助金。
1.診斷証書。
2.社工評估。
3.鄰里長清寒証明。
(二)患友會員獎學金:
1.診斷証書。
2.社工評估。
3.在學証明。
4.幼兒、新生兒健康手冊影本(含4歲以下)。
二、級別分類:
(一)第一類:義務國教以下者,含幼兒、新生兒。
(二)第二類:高中職。
(三)第三類:大專研究所。
三、金額分配:以捐贈NT12萬計算,每類每年分別補助10人,額滿為止。
(ㄧ)第一類配額3/12,(NT30000元,每人得3000元)。
(二)第二類配額4/12,(NT40000元,每人得4000元)。
(三)第三類配額5/12,(NT50000元,每人得5000元)。
Ps.日後捐款金額若有增減,均可依照比率,3.4.5.調整(US的匯率)
四、發放對象:
(ㄧ)第一順位為學生患友會員。
(二)第二順位為家長患友會員。
(三)每位會員每年申請以一次為限。
五、每年將受補助者名單刊登於最後一期會訊中。
六、每期會訊刊登獎學金(清寒補助)申請訊息,提醒會員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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